2020年8月—9月,交綠分公司完成了對機關處(室)、項目部廉潔風險排查工作。共排查廉潔風險74條,同時推出“黨風廉潔建設重點風險提示單(50條)”。紀檢嚴把對照檢查、逐級排查、風險防范三個環節,力求排查實效。
一是列清單,對照檢查。此次風險排查范圍涵蓋全體干部職工和所有處(室)、項目部。要求對照中央“八項規定”精神、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等,圍繞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群眾紀律、生活紀律等“六大紀律”規定,全面查找崗位職責中存在的廉潔和紀律風險,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制度不健全、流程不規范、執行不到位、經費不依規等可能出現廉潔風險的問題,分公司以書面形式發出“重點風險提示清單”及風險防控手冊到對應單位,明確指出風險點和整改要求。
二是嚴把關,逐級排查。先由每個處(室)對照不同崗位職責進行自查,結合履行職責、執行制度、遵章守紀的實際,逐項排查權力事項,找準廉潔風險點;再由處(室)室負責人幫助查找廉潔風險,并對制定防控舉措提出防控措施;再次為分級審查。中層干部的自查表由分管領導審核把關簽字;其他人員的自查表由各處(室)、項目部負責人審核把關簽字。最后為紀檢協查,由紀檢對各處(室)、項目部開展廉潔風險排查防控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;對廉潔風險查找有遺漏、防控措施不實等情況進行指導和協助完善。
三是重防范,確保實效。所有個人和處(室)、項目部針對排查出的風險,一一對應提出防范措施。紀檢督促健全防控機制,使監督制約機制延伸到日常管理的各個環節,形成點、線、面全方位覆蓋,全過程防控監督。確保廉潔風險找得準確全面,防控措施有效管用。